通知公告
第十七届全国放射性药物与标记化合物学术交流会会展服务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5 发布:未知
第十七届全国放射性药物与标记化合物学术交流会会展服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第十七届全国放射性药物与标记化合物学术交流会会展服务采购。
1.2 采购人
中国核学会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分会。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
全国放射性药物与标记化合物学术交流会是放药领域内最重要的系列学术会议,至今已轮流由中国核学会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分会、中华医学会核医学分会、中国核学会同位素分会、中国核学会放射性药物分会、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五方成功举办了16届。
在第十六届全国放药会议上,中国核学会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分会接过主办的会旗,在2025年3月8日召开的十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中,常委一致表决通过,第十七届放药会议定于2025年4月25日-28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预计参会总人数300人左右。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按本次会议设计方案制作好相关物料,并协助做好分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印刷会议摘要集、会议手册、PVC标语、帆布袋、会议用笔、会议笔记本、赞助商展位物料、伴手礼等。展览支持:拟设标准展位,需划定展览区域,做出展位图、会场图等。做好展位搭建和展览展商相关服务工作。
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范围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会议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4月28日。
2.3 服务地点
西安。
2.4 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及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供应商近年财务状况良好,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未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本项目实现的情形,供应商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或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2年(2022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2项参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会务服务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过1项参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会务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3月26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2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电子邮箱。
4.3询价文件获取地点:中国核学会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分会(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5.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方式:电子邮箱cncr2017@163.com。
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地点:中国核学会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分会(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4月2日12时。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学会(http://www.ns.org.cn/)上发布。
注:本次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人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核学会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分会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联 系 人:付瑾
电 话:010-69359081
邮 箱:cncr2017@163.com
9.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采购人:中国核学会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分会
2025年3月24日